考试时带入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如何处理?

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按照有关规定,无论有意还是无意,只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特别是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考生,如果为关机状态都将被认定为考生违纪(当科考试成绩作废)。如为开机状态,将视为作弊处理(当次所报所有成绩作废,并推迟毕业一年。)